《三命通会》论太岁解读

日期:2025.12.23 发布者:算准网

原文(1):
夫太岁者,乃一岁之主宰,诸神之领袖。
其说有二:如四柱中生年,曰“当生太岁”;如逐年轮转,曰“游行太岁”。
当生太岁乃终身之主,其理已论于前。
其逐年太岁,游行十二宫,定一年之祸福,为四时之吉凶。

德清解读:
太岁,即是岁君,当生太岁,即是四柱的年柱为命局的岁君,流年轮转的,就是游行的太岁,一年365天,四季十二十二月24节气72候,都是以太岁而定,神煞皆由太岁而正,故岁君为一年无可争议的君主,主宰,为诸神的领袖,好比如人间的天子,所有的事务与章节流程,运营都是他统筹的。
人命大忌犯太岁,好比如一个身份卑微的人,不能够去冒犯权倾天下的人,这是自讨苦吃,如果犯岁君,无论是在命局,还是在当年,都是不好的。

原文(2):
经云:“太岁乃众煞之主,入命未必为凶。
如逢战斗之乡,必主刑于本命。”
盖太岁如君也,大运如臣也,如君臣和悦,其年则吉;若值刑战,其年则凶。

德清解读:
众煞是指所有神煞之意,比较常用的是太岁十二煞。
入命未必凶,与命局发生作用关系,但如果往来刑冲破害,斗争,便不利命主。
太岁就是当年的君主,当年的绝对老大,大运也是臣子,大运管10年,但流年太岁决定性的权威,只有君臣合的年份,吉的大运在流年才好得到良好对应,反之,纵然行好运,忽然有一年严重侵犯太岁,也容易发生大灾难。

原文(3):
《经》又运:“岁伤日干,有祸必轻。
日犯岁君,灾殃必重。”此又分言。
岁君伤日者,如庚年克甲日为偏官,譬君治臣,父治子,虽有灾晦,不为大害,何则?上治其下,顺也,其情尚未尽绝。
日犯岁君,如甲日克戊年为偏财,譬臣其君,子忤其父,深为不利,何则?
下凌上,逆也,其凶决不能免。
若五行有救,四柱有情,如甲日克戊年,四柱原有庚申金,或大运中亦有,将甲木制伏纯粹,不能克戊土为有救。

德清解读:
这里是比较分明的儒家伦理思想,尊卑观念,古人以忠孝立本,家国同构,在家孝顺父母,在国忠于君主,故下只能服从上,不能犯上,上可以治下,不可被下賊。

论命里头的上就是年,下依次是月日时
年克日,是君克臣,父克子,上克下,这是爱之切,人受君父管理之意;
日克年,是臣害君,子伤父,下賊上,这是违背伦理,大逆不道之意,故灾重。
命理学的建设中,其实内置很多儒家伦理知识,按照根苗花果来讲,年为根,日为花,伤花轻,伤根尤重也。

原文(4):
经云:“戊己愁逢甲乙,干头须要庚辛”是也,如大运并四柱中有一“癸”字,与“戊”相合,为有情。

德清解读:
这个其实就是五行救应,可以宽阔理解。
克身者为鬼,制鬼则为权,珞琭子所谓:“当忧不忧,赖五行之救助也”,
戊见甲,己见乙,庚克甲,辛克乙,皆是食神制杀,犯而不犯,变煞为权。
人命煞重,须由制煞之物,不然被煞所伤便是人为鬼人也。
有情者,合也,化煞也,用也,对命局相亲救应,谓之有情。

原文(5):
经云:“壬以癸妹配戊,凶为吉兆”是也。
若二字俱全,其年凶反为吉。
有一字者,凶半;二字俱无,凶莫能解。
经云:“五行有救,其年反必为财。四柱无情,故论名为克岁”是也。

德清解读:
壬为太岁(日主),戊土为七杀伤官,但见癸水,癸为壬妹,也可为劫财(羊刃)制煞,乃是“贪合忘克”,或者说“羊刃制杀”,“美人计”,将煞降伏,反而为吉也。
该伤而不伤,反而为吉。

原文(6):真太岁
又有真太岁、征太岁之说。
经云:“生时相逢真太岁。”
假如甲子生人,又见甲子年,谓之真太岁,又名转趾煞。要大运、日主与太岁相和相顺,其年则吉。若值刑冲破害,与太岁互相战克,则凶。

德清解读:
这里将犯太岁的情况分为两种。
甲子年生又见甲子年是真太岁,这个60年才一值,能量比较加重,如果发生战斗就容易凶,所以比较重。

原文(7):征太岁
如癸已日逢丁亥流年,日干支冲克太岁,曰征,运干支伤冲太岁,亦曰征。
太岁干支冲日干支,亦曰征,其年则凶,灾祸未免。

德清解读:

这里举例两种征太岁情况。
1:日主冲太岁,如癸巳冲丁亥。
2:大运冲太岁,比如丙申大运,壬寅流年。
以上皆是侵犯太岁的表现,故凶。

原文(8):岁运并临
又如甲子流年,又是甲子运,谓之岁运并临,独羊刃、七杀为凶,财、官、印绶亦吉,经云:“岁运并临,灾殃立至”,此指羊刃言也。

德清解读:
岁运并临,以前被炒的很热,说不死自己死他人的编,其实是分吉凶的。
为命中用神,反而非常吉利,带命中凶煞侵犯战斗,则非常凶,此处尤其讲七杀,羊刃是最终的。

原文(9):日年相并
又如甲子日见甲子太岁,谓之“日年相并”。如君子得之,谓之“君臣庆会”,其年利奏对,有面君之喜。
若当省士人得之,有登荐仕进之象。
又要与岁君帝座和协,方为奇特。
若是常俗小人遇之,最为不善。若生时相和,为灾稍轻。

德清解读:
日柱与太岁干支相同,称为日年相并,又称为君臣庆会。
因为日主为我,太岁为君,我们相同,有见面之象,故以相会比喻之意。
利于君子者,指当年科举考试之类的话,可能会有朝君之喜。
如果是普通老百姓,本身不可能见君主国家朝廷,逢之反而有犯法之事。

原文(10):
故经云:“太岁当头立,诸神不敢当。若无官事扰,定主见重丧。”此之谓欤?
更加以勾绞、元亡、咸池、孤害、宅墓、病死、官符、丧吊、白虎、羊刃、暴败、天厄诸凶煞并临,祸患百出,甚者死。

德清解读:
总之,不宜犯太岁,太岁代表国家朝廷君主,一般人没事情不会无缘无故找国家的。
所以如果犯太岁,都容易出生大事,官非,甚至重丧,尤其是叠加一堆凶煞为忌神,又三命无气的时候。

原文(11):
假如甲日见戊年太岁,甲又生寅卯亥未,年月日时又重见甲乙字并克戊,年柱中无庚辛已酉丑金局制木,丙丁火局焚木者,大凶。

德清解读:

这里以甲木举例,见戊年太岁。
1:甲克戊,为太岁之鬼,侵犯太岁。
2:四柱木重,伤太岁非常重无救,太岁是君主国家,这是自讨苦吃,容易出大事。
3:救应是木被火泄,金来制木,两者都没有,该年多凶事。

原文(12):
如一命戊辰、戊午、戊戌、甲寅,羊刃倒戈,遇壬申年四月,项生恶疮,头将堕死。

德清解读:

原局八字土非常重,壬申年为流年太岁。
1:三戊土克壬水。
2:时上甲寅与壬申冲战。
3:四月,寅申巳三刑太岁,故重灾。

原文(13):
又一命乙丑、乙亥、壬申、乙巳。
运行辛未、丙寅年。
日干之壬克太岁之丙,日支之申庚克太岁之寅甲,又寅刑巳,巳刑申,申刑寅,行辛未运,合太岁之木局伤官,皆不为吉。
其年甲午月,火旺战克,故死非命。

德清解读:
1:壬申日主与岁君丙寅双冲犯。
2:原局巳申寅,三刑太岁。
3:又合太岁,冲战,合又逢冲刑,故凶。

原文(14):
大抵日犯岁君,在五阳干则重,在五阴干则轻,若日干是天月德,太岁是用神,则无咎,而反有获。
若天冲地击,柱中原有,流年再遇,亦无大咎,若太岁克当生时,或时克太岁,亦主有灾,却以子位断之。

德清解读:
这里是总结,最好不要犯太岁。
然后以犯的干分阴阳,用忌,神煞,区分轻重,又看犯太岁的字与宫位,事项不同。
如果是时上就是子女之事为主。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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